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的《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确定,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推动,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产业支撑、创新驱动”的基本原则,以长春市、吉林市为积极推进地区,其余城市为鼓励推进地区,因地制宜地发展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和现代木结构等装配式建筑。


《意见》将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分为试点示范期、推广发展期、普及应用期。到2018年,吉林省建成5个以上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培育一批装配式建筑优势企业;全省装配式建筑面积不少于200万平方米;初步建立装配式建筑技术、标准、质量、计价体系。到2020年,培育起以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部品部件规模化生产优势企业为核心且全产业链协作的产业集群,创建2~3家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吉林省装配式建筑面积不少于500万平方米;长春、吉林两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0%以上,其他设区城市达到10%以上。2021~2025年,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综合实力的装配式建筑龙头骨干企业、技术力量雄厚的研发中心、特色鲜明的产业基地,使新型建造方式成为主要建造方式之一,吉林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