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出关于整合公路水路交通运输检验检测机构的指导意见,提出2015年基本完成各省(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性质的公路水运工程检验检测机构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的分类改革;2020年形成布局合理、实力雄厚、公信力强的行业检验检测服务体系,培育一批技术能力强、服务水平高、规模效益好、公正诚信度高的检验检测集团

  公路水路交通运输检验检测机构主要分为公益类和经营类两种。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将根据实际,参照三种模式实施整合:一是通过行政划拨方式划转或转让,将检验检测机构人员、资产等进行整合,成为公益类检验检测机构;二是经财政部门批准,将检验检测机构财政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按照资本运作方式进行整合成为经营类检验检测机构;三是将检验检测机构分成两部分,一部分划为公益类检验检测机构,由政府主导实施整合,另一部分通过改制整合为经营类检验检测机构。

  按照指导意见,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原则上保留1家省级公益性公路水运工程检验检测机构,在条件成熟的地区组建独立的大型综合性交通运输检验检测集团,鼓励以资本为纽带组建全国性或区域性大型综合性混合所有制检验检测集团,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在检测技术和服务标准方面建设高水平的技术联盟,并健全公路水路交通运输检验检测机构市场退出机制。

  指导意见要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清理现有法规和政策文件,对于不符合公路水路交通运输检验检测机构整合要求的相关规定予以废止或修改;通过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完善准入制度和行业标准,不断提高工作质量、规范从业行为、调控市场规模,加强市场监管;重视检验检测人才培养,积极探索建立检验检测人才个人执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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