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省以国家绿色建筑标准为依据,密切结合当地特殊自然、经济、文化特征和城乡建设发展需求,出台了省标。旨在规范各省市绿色建筑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和审查工作,指导设计人员开展绿色建筑设计,确保绿色建筑设计质量,进一步推动地方绿色建筑发展。

    由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主编的《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已得到批准为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33/1092-2016,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3.0.5条、第6.2.2条、第7.1.3条、第7.1.4条、第8.1.2条、第8.1.5条、第8.1.6条、第8.2.6条、第9.1.6条为强制性条文,原《民用建筑绿色设计标准》(DB33/1092-2013)同时废止。

    由杭州市规划局和杭州市城市规划信息中心修订的《城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规程》已得到批准为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33/1050-2016,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3.2.2条为强制性条文,原2008版规程同时废止。

    由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主编的《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置与设计规范》已得到批准为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33/1121-2016,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4.1.2条、第5.2.3条为强制性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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